经济补偿金计算器
离职经济补偿金(N/N+1)计算,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补偿金额。
计算参数
劳动合同法第47条: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
用于计算工资上限(上限为当地月均工资3倍)
支持小数,如5.5表示5年6个月。不满6个月按0.5个月计,满6个月按1个月计
月工资基数
¥15,000.00
未触及工资上限
N系数(应补偿月数)
5 个月
工作年限 5 年 → N = 5
经济补偿金
¥75,000.00
¥15,000.00 × 5 个月
应支付总额
¥75,000.00
合法解除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
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、第87条
-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;不满6个月支付0.5个月;满6个月不满1年支付1个月
-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月均工资3倍的,以3倍为上限,且最高补偿年限12年
-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,需支付2倍赔偿金(第87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