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补偿金计算器

离职经济补偿金(N/N+1)计算,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计算补偿金额。

计算参数

劳动合同法第47条: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

用于计算工资上限(上限为当地月均工资3倍)

支持小数,如5.5表示5年6个月。不满6个月按0.5个月计,满6个月按1个月计

月工资基数

¥15,000.00

未触及工资上限

N系数(应补偿月数)

5 个月

工作年限 5 年 → N = 5

经济补偿金

¥75,000.00

¥15,000.00 × 5 个月

应支付总额

¥75,000.00

合法解除按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

法律依据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7条、第87条

  •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;不满6个月支付0.5个月;满6个月不满1年支付1个月
  •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月均工资3倍的,以3倍为上限,且最高补偿年限12年
  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,需支付2倍赔偿金(第87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