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税计算器
环境保护税计算,对大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、固体废物、噪声等征收。
环境保护税计算器
依据《环境保护税法》(2018年起施行),按污染当量/重量/噪声超标计算
计算参数
污染物排放量 ÷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
大气:国家最低¥1.2,各省多为¥2.4–12
应缴环境保护税
¥240.00
100 污染当量 × ¥2.4/当量
污染当量数
100 当量
污染物排放量 ÷ 当量值
适用税额标准
¥2.4 / 污染当量
省级政府在国家幅度内确定
税额标准参考
• 大气污染物:国家最低¥1.2/当量,省级一般¥2.4–12/当量
• 水污染物:国家最低¥1.4/当量,省级一般¥2.8–14/当量
• 一般工业固废:¥25/吨;危险废物:¥1,000/吨
• 噪声:按超标分贝档位,月税额¥350–89,600
重要说明
- • 实际税额由省级政府在国家规定幅度内确定,以各地税务局公告为准
- • 大气/水污染物按"污染当量"计征,污染当量数 = 污染物排放量 ÷ 该污染物当量值
- • 每个排污口的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最大的前3项征税,水污染物前5项征税
- • 固体废物减量化、综合利用可享受减免优惠
- • 本计算器为估算参考,实际纳税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为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