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税计算器

环境保护税计算,对大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、固体废物、噪声等征收。

环境保护税计算器

依据《环境保护税法》(2018年起施行),按污染当量/重量/噪声超标计算

计算参数

污染物排放量 ÷ 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

大气:国家最低¥1.2,各省多为¥2.4–12

应缴环境保护税

¥240.00

100 污染当量 × ¥2.4/当量

污染当量数

100 当量

污染物排放量 ÷ 当量值

适用税额标准

¥2.4 / 污染当量

省级政府在国家幅度内确定

税额标准参考

• 大气污染物:国家最低¥1.2/当量,省级一般¥2.4–12/当量

• 水污染物:国家最低¥1.4/当量,省级一般¥2.8–14/当量

• 一般工业固废:¥25/吨;危险废物:¥1,000/吨

• 噪声:按超标分贝档位,月税额¥350–89,600

重要说明

  • • 实际税额由省级政府在国家规定幅度内确定,以各地税务局公告为准
  • • 大气/水污染物按"污染当量"计征,污染当量数 = 污染物排放量 ÷ 该污染物当量值
  • • 每个排污口的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最大的前3项征税,水污染物前5项征税
  • • 固体废物减量化、综合利用可享受减免优惠
  • • 本计算器为估算参考,实际纳税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核定为准